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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O竞博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必看知识点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JBO竞博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P13

  9、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住宅→期间届满自动续期。P19

  10、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1)书面合同。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期限。(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属的一并处分。

  13、侵权责任认定:1)脱落、坠落→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2)倒塌→建设与施工单位连带3)抛掷→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P22

  16、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P32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主债务转让: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无论一般或连带,都按6个月计算,起点都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20、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包括:(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P41

  2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程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P42

  22、应当纳税申报:(1)需办理汇算清缴;(2)没有扣缴义务人的;(3)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P46

  23、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人购买的;(2)适用免税的。P47

  27、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不同,专业分包也与专业承包不同。

  取得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P65

  28、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两个(及)以上单位的;(3)继续教育;(4)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执行不满5年的;(6)执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处罚决定不满3年的;(7)吊处罚决定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的;

  29、建造师执业岗位范围,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①相邻分段②验收合格③非因承包方原因,停工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除外情况:①解除合同②同意更换③不可抗力P81

  32、可以不进行招标:1)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有影响P88

  33、否决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盖章和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外;(5)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6)没有对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P93

  3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P96

  35、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P104-105

  36、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P110

  37、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通过以下2种方式:(1)合同约定;(2)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注: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P112

  38、连带责任分为法定和约定的。我国有关工程总分包、联合承包的连带责任,均属法定连带责任。连带责任JBO竞博,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39、对2年内发生2次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2年内发生3次的,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P116

  41、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要约人如果在要约中订有存续时间,受要约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过期后所做出的承诺属于新要约。P126

  42、欠付工程价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付款时间:(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未交付,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P134

  43、当事人对垫资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4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1)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项后,不得对抗买受人。(3)价款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P135

  45、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46、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朿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P143

  47、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P144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法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随时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失职造成损害的;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法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预告解除(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1)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工作的;(2)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重大变化,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的。

  不得解除:1)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2)仲裁:对于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P167-168

  5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一方违约后,被违约方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P177

  5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55、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施工期限。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要求排放污水。P201

  56、转移固体废物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主管部门应当经接受地的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P202

  57、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证明】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8、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5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审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查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监理。

  62、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事先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P219

  63、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制订保护方案,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1)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2)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3)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

  6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P224

  65、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的;(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的;(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的P224

  66、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JBO竞博,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P227

  6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P231

  6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P252

  69、工伤保险→强制性,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性。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P255

  70、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P255

  7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30日内,伤亡人数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补报。P269-270

  72、应急预案应当修订:发生重大(要)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7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爆破作业应由建设单位报批。P277

  7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设主管部门无需参加验收。P283

  76、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P290

  77、施工单位不可转包所承揽的工程,但可以依法分包部分工程。监督程序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的,不能由施工单位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78、工程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检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施工单位的义务而非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79、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80、工程监理的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P312

  81、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JBO竞博,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备案+抽查。P317

  8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主持,质量员+施工员参加;(2)分项→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参加;设计(必要时邀请);(3)分部→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83、保修处理原则: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8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1份由建设单位保存,1份留备案机关存档。P325

  88、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在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政增项,在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有未依法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P329

  89、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主体→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2个采暖期、供冷期;装修、管线年。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P327

  91、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机构虽不具备强制力,但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92、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包括:(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3、我国人民法院设为四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95、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48小时、30日内】。P341

  97、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98、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确认合同的效力。对于仲裁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99、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无权仲裁的;3)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证据是伪造的5)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01、民事诉讼的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P351

  102、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P356

  104、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05、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2条

  106、不能提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107、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裁定停止执行情形:(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认为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3)人民法院认为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P376

  108、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P381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