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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JBO竞博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

  JBO竞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江苏银行“分期通”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FQT20220001),公司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下游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之间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公司将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推荐经过审核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经销商作为本次在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融资的借款人。公司对全部借款人的融资本金担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39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荆门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000万元,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000万元;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1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5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荆门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为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10,000万元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荆门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16,000万元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唐山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4,000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余额为19,206.34万元JBO竞博,其中14,206.34万元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徐州卧牛山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36,530.61万元,均为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下游经销商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荆门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8,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1,000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9,000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金额为22,206.34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4,206.34万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7,000万元;公司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金额为46,530.61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530.61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90,000万元。

  2、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东大道359号(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5、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接防水、防腐保温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溶剂型沥青涂料(主要成份含二甲苯、溶剂油)、薄涂型改性聚氨酯防水漆(主要成份含二甲苯、醋酸丁酯)、环氧树脂封闭漆(主要成份含二甲苯、正丁醇)、TPO胶粘剂(主要成份含二甲苯、丙酮、甲苯)、丙烯酸酯类基层处理剂(主要成份含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硅聚合物、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原乙酸三甲酯、HCL气体的甲醇溶液)、二甲苯、溶剂油、醋酸丁酯、正丁醇、丙酮、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硅聚合物、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原乙酸三甲酯HCL气体、甲醇批发(票面)。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排污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14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5、主营业务:制造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绝热材料、建筑涂料、砂浆材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唐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新沂支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新沂支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保证范围为乙方与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借款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本次担保是为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亦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其中,荆门东方雨虹、唐山技术公司及徐州卧牛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荆门东方雨虹、唐山技术公司及徐州卧牛山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外,本次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公司将采取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7,878.3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1,347.7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97%;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530.6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07,878.3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1,347.7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3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6,530.6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